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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夏季肠道传染病与食物中毒事件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加入时间:2007-01-23 10:56:09  来自: ]

卫防字[2006]15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已进入肠道传染病高发季节,肠道传染病发生、流行的危险因素和传播条件广泛存在,防治形势十分严峻。2005年,我市凤阳县发生了副伤寒疫情,共计报告副伤寒病例303例。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食物中毒也进入高发期,五月中上旬,定远、琅琊两地连续发生三起食物中毒事件,共波及241人,发病79人。为切实做好2006年以霍乱为重点的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各级各类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成立肠道传染病与食物

 

 

 

 

 

中毒事件防治组织,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做好电话记录工作。认真组织开展相关知识的培训工作,积极做好人员、检验器材和试剂、消杀和预防用药品的储备及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对已确认的霍乱病例和食物中毒事件要立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报告,

二、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肠道病门诊的监督管理工作。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规范设置肠道门诊,按时开诊。认真落实肠道门诊工作制度和消毒隔离制度。做到医、护、检人员相对固定、要设立专用诊室、专用厕所,门诊纱门纱窗要齐全,备有消毒洗手用水、药品药械。肠道门诊的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簿项目登记齐全,疑似病人粪便要做到逢疑必检。霍乱弧菌保存液齐备且在有效期内。

2、从5月1日至10月31日,全市实行腹泻病门诊周报制度,各腹泻病门诊每周一将腹泻病人就诊、培养情况报至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同时报出报表;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做好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腹泻病门诊的管理工作,定期进行指导和检查,要认真做好食品、水源、公厕等外环境疫源检索工作

3、目前,食物中毒已进入高发季节,各地要认真分析当地食物中毒发生的特点和规律,制定和完善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处理演练,提高应对食物中毒事故的应急、调查处理与控制能力。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医疗机构要在最短时间内,组织技术力量,全力以赴救治食物中毒人员,分析中毒的可疑原因,并及时报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机构。疾控机构要在最短时间内组派有关专业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可疑食物进行检测,及时分析和确定中毒的原因,并将结果通报医疗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卫生监督机构要在最短时间内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封存有关物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法对食品生产经营者予以行政处罚;在日常监督工作中要加强食品加工、运输、储存等环节食品卫生监督工作,特别是对学校、建筑工地的食堂卫生监督工作以及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

4、各地要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普及防病科学知识,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大力倡导“吃熟食、喝开水、饭前便后洗手”的卫生习惯,把住“病从口入”关。让老百姓掌握防病的基本知识,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共同努力来控制肠道传染病的流行。同时大力开展以“三管一灭”(管水、管食品、管粪,灭蝇)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运动,不断改善城乡的卫生状况,提高卫生水平。加大食品卫生执法力度,加强饮食行业卫生监督,落实“三防”设施和餐具消毒。

5、进一步加强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凤阳县要坚决扼制副伤寒疫情的反弹,定远、明光等周边县(市)以及来安、天长等2005年病例较多的县(市)要做好伤寒、副伤寒监测工作。各级疾控中心加强疫情管理,认真做好疫情收集和报告,加强经常性检查,切实加强疫情监控,一旦发现疫情,做好针对性的流行病学调查,及时查清造成疫病流行的各种因素,采取果断措施加以控制,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蔓延;同时要加强疾控、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建设,添置必需的仪器设备,严格操作规程和质量控制,不断提高检测水平,为科学防治提供依据,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加强对食品、饮水卫生监督监测,尤其是学校食堂、街头大排挡、乡镇管网自来水等的监督监测。

三、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各县(市、区)卫生局要做好对辖区内肠道传染病和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特别是肠道门诊的设立及开诊情况,并将检查结果报市卫生局防病科,市卫生局将于6、7月对上述两项工作进行抽查,结果在全市范围内通报。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市政府、省卫生厅

抄:省卫生厅防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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