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
为加强全市妇幼保健体系能力建设,提高妇幼卫生服务水平,结合我市市级,制订了《滁州市妇幼保健体系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滁州市妇幼保健体系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规划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三日
报:省卫生厅
抄:市妇儿工委办公室,各县(市、区)妇幼保健所(院、站)
滁州市妇幼保健体系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规划
为切实保障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提高妇幼保健服务水平,确保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的如期完成,根据《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实施规划》,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使全市妇幼保健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妇幼保健机构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妇幼保健工作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得到充分发挥;出生缺陷和新生儿疾病得到有效预防和控制;住院分娩率达到95%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和儿童死亡率分别低于全省水平。
二、主要任务
以加强体系建设,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为核心,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目的,以安徽省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经费为支撑,以“两个系统管理率”为抓手,以降低“两个死亡率”为目标,以新农合全面覆盖为契机,以全面实施“降消”项目为推动,促进我市妇幼卫生事业的新发展。
三、工作措施
(一)推行住院分娩,降低两个死亡率
1、逐步启动我市七个县(市、区)“降消”项目,将贫困孕产妇补助、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政策相结合,对医疗保健机构实行限阶分娩,逐步提高孕产妇住院定额补助标准,争取2010年在全市实行平产免费。
2、深入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推行“主动、上门、延伸”服务方式,组织县、乡、村三级健康教育小分队深入乡村、社区开展宣传、培训、咨询等形式多样的安全分娩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在全市形成安全分娩的浓厚氛围。同时,印制全省统一制作发放安全分娩健康教育资料,达到怀孕妇女人手一册(份)。健康教育知晓率≥90%。
3、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以县、乡为单位,逐步建立和完善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和“产科急救中心”,建立健全孕产妇急救指挥系统和急救网络。成立各级产科急救中心和产科急救专家组,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医疗保健机构及人员在产科急救工作中的职能职责、运行机制、程序等,规范高危孕产妇转诊管理,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人员培训,强化执业机构的产科质量管理和急救工作,从而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反应迅速、高效、畅通的孕产妇急救快速联动机制。
4、进一步加强新生儿窒息复苏工作。继续在全市推广规范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全市各级各类助产机构的产科、儿科、麻醉科医护人员要熟练掌握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所有的助产机构(特别是乡镇卫生院)要配齐新生儿电动吸痰器、新生儿窒息复苏气囊、氧气、胎心监护仪等新生儿急救设施设备,并处于可以正常使用状态。
(二)实施干预措施,预防控制出生缺陷
1、积极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做好一级预防。同市民政、计生、妇联等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利用各自平台,营造“重视婚姻保健,自觉参加婚检”的良好氛围。将婚前保健纳入妇幼卫生健康教育内容,加强婚前保健宣传,积极倡导自愿参加婚前医学检查。县(市、区)保健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婚检科室建设,改进婚前保健服务模式,提供人性化、个性化的不同婚检“套餐”,逐步将婚检基本检查项目费用纳入新农合门诊报帐范畴,进行婚前保健调研,争取明年由政府购买婚前保健服务。
2、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做好三级预防。按照卫生部《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完成我市新生儿疾病筛查实验室建设,加强培训,强化管理,提高听力筛查、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等疾病筛查率。市、县级助产机构住院分娩新生儿疾病筛查率≥90%(乡镇达到60%),可疑阳性患儿召回重采率达100%。建立阳性患儿治疗基金,阳性患儿治疗管理率达100%。同时,争取将新生儿疾病筛查费用纳入新农合住院分娩报帐范围,在县级以上医疗单位,全面开展听力筛查。
3、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全市所有助产机构必须开展出生缺陷监测工作,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出生缺陷监测管理,定期举办出生缺陷知识培训,提高产儿科医护人员、妇幼人员筛查、识别出生缺陷的能力和水平。
(三)加快体系建设步伐,夯实妇幼保健服务平台
1、高标准完成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目标任务。抓住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大好机会,积极主动争取当地政府将妇幼保健机构建设纳入本年度社会事业发展规划,省和市(县)按不低于1:1预算项目配套经费。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充分体现妇幼公共卫生职能的要求,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建成“规模适度,功能适用,分区明确,流程合理”的等级妇幼保健机构。
2、强化机构基础设施设备配置。利用“降消”项目设备,结合民生工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按照《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规范》和《乡镇卫生院儿科建设规范》,完善妇女儿童保健工作设施设备,补充急救设备,提高综合急救能力。拓宽保健服务项目,提高保健服务质量,满足妇女儿童保健市场需求。
3、加强妇幼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按照省卫生厅的统一部署,在2009年基本实现乡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妇幼卫生信息网络直报,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
4、积极探索妇幼保健工作管理机制。逐级建立妇幼保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将妇幼保健工作目标纳入卫生工作年度综合目标管理,切实将考核结果同各类公共卫生经费补助挂钩,奖优罚劣,建立激励机制。
(四)强化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妇幼卫生人员服务能力
1、开展妇幼保健管理人员和专项技术培训。依托项目支持,认真组织人员参加省、市、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安排的管理人员和专项技术培训,并对辖区内医疗保健机构产儿科医护人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进行分级分层组织轮训。
2、选派妇幼保健技术骨干进修。认真组织各级妇幼保健技术骨干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进修,培养一批高层次人才,提升妇幼保健机构服务的整体水平。
3、建立妇幼保健人才队伍长效激励机制。争取政策支持,给予经费保障,加大对妇幼保健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鼓励在职学习、业务进修、远程继续教育等,以提升妇幼卫生队伍水平。
(五)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妇幼保健公共卫生职能
1、进一步提高母婴保健系统管理质量。积极发挥市围产保健协助组的作用,加强“降消”项目等重点工作督查。市妇幼保健所要开展对基层单位的技术指导,各地妇幼保健机构要对辖区孕产妇和儿童做到“底数清,服好务”。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技术指导和证件管理,落实入园(所)体检制度,建立健全儿童健康档案。城市和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分别达到 60%和4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城市分别达到80%和46%以上,农村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60%,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30%。
2、重点打造妇幼保健服务特色。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要在“房屋、设施设备、人员、经费、进修学习”等方面向保健科室倾斜,分析、挖掘妇幼群体的保健需求,大力拓展保健服务项目,提供不同层次优质、高效、贴心的保健服务。县(市、区)妇幼保健机构和二级以上医院要拓展保健服务内容,大力开展青春期保健、婚前和孕前保健、孕产期保健、更年期保健、老年期保健等妇女保健服务;加强儿童早期综合发展、营养与喂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心理行为咨询、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儿童保健服务。
3、严格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市场。依法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执业审批、培训和考核。大力开展母婴保健技术专项执法检查,对非法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形成严查严打的高压态势,以提高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质量,确保母婴健康安全。执行《滁州市孕产妇保健管理方案》,落实高危妊娠筛查制度以及孕产妇死亡评审,严禁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助产机构超范围执业和超能力服务。对处理不恰当、转诊不及时致孕产妇死亡的,要严肃追究单位负责人的管理责任和经治医护人员的服务责任,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组织实施
为确保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顺利开展,成立以市卫生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市妇幼保健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组织召开相关工作会议,对全市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滁州市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董一平
副组长:吕晓明
成 员:宋友林 许理峰 魏世彬 叶敏
五、建设规划
1、2008年安排市妇幼保健所设备添置和来安县保健站项目建设;
2、2009年安排凤阳县、南谯区妇幼保健所项目建设;
3、2010年安排天长市、全椒县妇幼保健所项目建设;
4、2011年安排定远县、明光市妇幼保健院(所)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