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经常性工作机制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卫生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市卫生局于2008年7月14日至16日,组织有关人员对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上半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采取现场察看和查阅资料的方式,对照市卫生局与各单位签订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书内容逐条逐项地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单位都非常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积极开展了工作。
(一)绝大多数单位都能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直接负责,认真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度,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总结,层层签订责任书,强化了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真正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摆上议事日程。上半年,市一院医院、市二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市妇幼保健所、市疾控中心、等单位多次召开了有计生工作内容的工作会议,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结果。各单位与重点科室签订了计生目标管理责任书。
(二)大多数单位都能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市二院、市妇幼保健所、市卫生监督所等单位,多次以专栏形式开展了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市妇幼保健所、市疾控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设了计生宣传专栏。另外,市妇幼保健所、市中心血站还组织开展了职工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知识的测试。
(三)卫生监督部门在为流动人口办理《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时,都能严格核查其经现居住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查验证明,同时做好登记,对没有查验证明的及时通报人口计生部门,多数单位信息通报都能做到及时准确,保质保量。
(四)各医疗单位都能认真落实计划生育政策,严格B超管理,建立健全B超检查的各项管理制度,B超室内外都有醒目的“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严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警示标识,并建立B超专用登记本,做到持证上岗;对妊娠14周以上妇女终止妊娠时,严格查验相关证明,在市一院、市二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抽查的51份病历中,相关证件齐全,并与病历一并归档;在对已婚育龄妇女进行孕期保健检查和分娩时,严格核查《生殖健康服务证》或《生育证》,在抽查的80份门诊围产手册上都注明了证号;对无证住院分娩信息都能做到24小时内通报市人口计生委,并按时从网上向市人口计生委通报所有出生人员信息。
(五)市直大多数单位对职工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得都比较好,主动接受属地街道人口计生部门的管理、指导和检查,建立了各项基础台帐,并按月向街道计生部门通报职工计划生育变动信息。
二、存在问题
一是少数单位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重视程度不足,召开有计划生育内容的工作会议较少。二是有个别单位组织职工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力度不大,基础资料很少。三是市二院B超室个别医生法律意思淡薄,违规为孕产妇做B超检查,已严肃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真正做到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责任,把任务落实到责任科室和责任人。
(二)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组织职工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的力度,建立健全基础资料。
(三)卫生监督部门要加强对流动人口信息通报工作,在信息通报上要做到通报及时、数据准确、质量保证。
(四)各单位要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市卫生局将随时督查。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抄: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