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关于开展对食品、化妆品和消毒产品仿冒药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卫电[2008]67号)的要求,滁州市卫生局于7月8日—18日对辖区内药店、保健用品店、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超市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有7种卫生用品说明书扩大宣传治疗作用和3种普通食品宣传疗效。
现将说明书扩大宣传治疗作用的卫生用品和宣传疗效的普通食品名单公告如下(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违法消毒产品、食品一览表
二00八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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