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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关于征集“生命里的烛光”优秀文学作品的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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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加入时间:2007-07-03 08:31:03 来自:卫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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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新宣函[2007]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办公室(新闻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办公室,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挖掘优秀卫生题材文艺作品,发现卫生系统内外文艺创作人才,建立一支素质过硬的卫生文艺创作队伍,以加强运用文艺形式开展卫生宣教,宣传党的卫生工作方针、宣传卫生事业改革发展成效,引导群众正确利用卫生服务,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将在全国开展“生命里的烛光”卫生题材优秀文学作品征集活动。 一、征集对象 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内外的广大新闻宣传工作人员、专业作家及文学爱好者等。 二、作品要求 1.作品体裁:报告文学、小说、剧本、散文(含纪实散文、随笔等)、杂文。已发表的作品及尚未发表但内容健康向上、质量较高的作品均可参评。 2.作品字数不限。 三、内容要求 以医疗卫生系统的人物和故事为原型,故事情节真实可信,人物形象朴实亲和,能够充分体现卫生工作现状和特点以及医疗卫生工作者甘于奉献精神,真实感人,具有较高艺术水平的作品。 四、征集办法 1.单位推荐。有关单位可组织创作、集体推荐。 2.作者自荐。篇数不限。须在作品下方注明创作时间及作者单位、职务、联系电话。如已发表请注明发表情况(报刊名称、发表时间、版面),如曾获奖请附获奖证书复印件。 3.应征作品于2007年12月31日前寄送至:北京市西直门外南路1号卫生部新闻办公室,收件人:王海英,邮政编码:100044。请务必在邮件右上角注明“生命里的烛光”。联系电话/传真:010—68792087。 五、鼓励办法 卫生部新闻办公室将组织对报送作品进行遴选,年终邀请知名作家进行评审。优秀作品及作者将获得以下机会: 1.优秀作品将向有关部门推荐,进行公益广告、影视剧、专题片等多种形式的开发。 2.优秀作品作者将有机会参加“与知名作家面对面”交流活动。 3.卫生系统内及卫生系统外有兴趣的优秀文学创作者将吸纳进卫生文学创作组织中。 附件:“生命里的烛光”优秀文学作品征集活动报送表.doc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 “生命里的烛光”优秀文学作品征集活动 报 送 表 □_____________单位推荐 □作者自荐 作品标题 | | 是否 发表 | | 发表刊期 | | 作者 | | 单位 | | 地址 | | 邮编 | | 电话 | | 手机 | | 传真 | | 主 要 作 品 | 标 题 | 体裁 | 发表刊期 | 是否卫 生题材 | | | | | | | | | | | | | | | | | 单位推荐意见或作者自荐 单位盖章或作者签字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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