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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迎接省民生工程督查工作的通知
[ 作者:基妇科  加入时间:2008-06-13 09:51:01  来自: ]
各县(市、区)卫生局: 根据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关于开展第一次全省民生工程综合督查的通知》(民生办〔2008〕23号)的要求,省民生工程检查组将于6月30日-7月10日对我市民生工程进展情况展开督查,为做好民生工程卫生方面迎检工作,现将本次督查内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做好自查和迎检工作,并形成汇报材料于6月18日前将汇报材料通过电子版上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电子邮箱地址:jifuke@163.com; 联系电话:3072753 附:督查内容 1、建立覆盖全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及时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加强对医疗服务和医疗基金的监管;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建设,落实专职工作人员;推进门诊统筹,提高医疗补偿待遇,基金结余符合规定;完成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面任务。 2、建立重大传染病病人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保障机制。对照政策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范围;规范医疗救治和生活救助对象的申请和审批管理,对符合政策规定的人员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实施救治救助。 3、推进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及时制定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年度实施方案;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按时完成乡村卫生人员和社区医疗服务机构人员培训任务,确保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建设达到序时进度要求,项目开工率不低于80%。 4、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滁州市卫生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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