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爱国卫生 | 健康教育 | 卫生应急 | 办事指南 | 卫生统计 |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
 您的位置:首页 > 社区卫生 > 文件通知 >
栏目导栏
资料搜索
热门文章
·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市社区卫生
·关于上报民生工程卫生方面工作
·关于上报滁州市农村卫生人员培
·2008年第9期
·2008年第8期
·关于加强2007年疟疾防治工作的
·定远卫生执法工作在县级机构考
·凤阳县查处6家“死灰复燃”黑诊
·2008年第7期
·2008年第6期
最新文章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07年度市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安徽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2006
·滁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滁州卫校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关于滁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
·2007年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计
关于印发《滁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职责的通知
[ 作者:基妇科  加入时间:2008-03-21 16:17:59  来自: ]

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

为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六位一体”功能,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健

康教育相关公共卫生职能,按照省卫生厅《安徽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实施办法》和《

安徽省城市社区公共卫生服务考核标准(试行)》的要求,制定了《滁州市社区卫生服务

机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职责》,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提出以下要求:

1、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工作的管

理。认真组织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机构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从事公共卫生的人员进行培训指导。

2、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滁州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职

责》,逐步将适宜开展的公共卫生项目交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与规章,做好免疫规划、母婴保健等需要行政许可的相关技术项目的准入审批工作;

组织预防保健机构对照相关标准,逐个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业务用房、设施设备和公

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情况,逐一确定可以下放的公共卫生项目,坚持标准,成熟一个,下放

一个,审批一个。各级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强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共卫生

工作的技术指导与业务管理;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制订并不断完善公共卫生考核办法,对预

防保健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和监督。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按照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业务指导机构的要求,认真履行所

承担的公共卫生职责。

4、卫生主管部门每年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考核

结果与财政补助挂钩。

                                     二○○八年三月二十日

报:省卫生厅妇社处

抄: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妇幼保健所(院、站)

滁州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工作职责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一、疾病预防

1、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监测

1.1网上直报辖区内法定传染病病例。

1.2协助疾控机构开展辖区内传染病监测、疫情调查和传染病漏报调查。

1.3协助疾控机构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调查和监测。

2、重点传染病防治:协助政府部门和疾控机构开展辖区内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地方

病、寄生虫病、慢性病健康教育宣传和防治。

3、预防接种

3.1负责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统计及报告工作。

3.2开展辖区内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和补种任务。

3.3及时向上级疾控机构报告预防接种中遇到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处理。

3.4负责辖区内发生的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的调查与处理。

4、组织开展辖区爱国卫生工作

二、妇女保健

1、建立辖区内新婚夫妇花名册,开展婚前及孕前卫生咨询与指导。

2、建立辖区内孕产妇花名册,并督促早孕建卡和定期产前检查。

3、提供产后家庭访视和产后保健,为辖区内产妇提供1次或以上的产后保健服务。

4、为更年期妇女提供有关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咨询和指导。

5、建立辖区内育龄妇女的死亡花名册。

6、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服务和指导,监督管理所辖社区卫生服

务站的计划生育工作,设置开放式专门柜台,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三、儿童保健

1、建立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名册和1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数字要准确,每季度报上级保

健所(院、站)。

2、为新生儿提供家庭访视,并指导母乳喂养及新生儿护理;上级保健部门要提供技术指

导,遇到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

3、建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组织开展421(城市)321(农村)儿童体检,上级

保健部门指导每季度不得少于1次。

4、对儿童贫血、佝偻病、及体弱儿要进行专案管理,并按要求上报上级保健部门。

5、开展辖区内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每季度至少1次,并建立卫生档案。

四、健康教育

1、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1.1制定社区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有工作总结。

1.2开展健康教育活动。宣传专栏更换≥4/年,候诊室和走廊宣传专栏≥3-6块,健康教

育处方≥10种;宣传活动≥4/年(必须包含1次生殖健康科普、1次老年性慢病防治、1

次预防儿童意外损伤的宣教/讲座),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30人。

1.3对一般人群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健康教育。

1.4结合每年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控烟、无偿献血、禁毒、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对等内容的宣传教育,≥4/年。

2、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2.1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2/年。

2.2对其他重点疾病的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2/年。

3、深入辖区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2/年。

社区卫生服务站

一、疾病预防

1、传染病和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监测

1.1负责辖区内发生的法定传染病报告工作。

1.2协助疾控机构开展辖区内传染病监测、疫情调查和传染病漏报调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

件调查和监测。

2、重点传染病防治:在辖区内开展结核病、性病、艾滋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病

健康教育宣传和防治

3、预防接种

3.1负责辖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宣传、登记、统计及报告工作。

3.2协助疾控机构对辖区内发生的免疫规划疫苗针对性疾病的调查与处理。

二、妇女保健

1、建立辖区内新婚夫妇名册,开展婚前及孕前卫生咨询与指导。

2、建立辖区内孕产妇名册,并督促早孕建卡和定期产前检查。

3、提供产后家庭访视和产后保健,为辖区内产妇提供1次或以上的产后保健服务。

4、为更年期妇女提供有关生理和心理卫生知识的咨询和指导。

5、组织对辖区内50%以上的育龄妇女进行妇科常见疾病普查。

6、建立辖区内育龄妇女的死亡花名册。

7、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与咨询工作。

8、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开展计划生育宣传,设置开放式

专门柜台,免费发放避孕药具。

三、儿童保健

1、建立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名册和14岁以下儿童死亡名册;数字要准确,每季度报上级保

健所(院、站)。

2、为新生儿提供家庭访视,并指导母乳喂养及新生儿护理;上级保健部门要提供技术指

导,遇到问题要及时给予解决。

3、建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组织开展421(城市)321(农村)儿童体检,上级

保健部门指导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

4、儿童贫血、佝偻病、及体弱儿要进行专案管理,并按要求上报上级保健部门。

四、健康教育

1、普及卫生保健知识

1.1制定社区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有工作总结。

1.2实施健康教育活动。宣传专栏更换≥4/年,候诊室和走廊宣传专栏≥3-6块,健康教

育处方≥10种;宣传活动≥4/年(必须包含1次生殖健康科普、1次老年性慢病防治、1

次预防儿童意外损伤的宣教/讲座),每次参加人数不少于20人。

1.3对一般人群开展性病、艾滋病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及健康咨询等多种形式健康教

育。

1.4结合每年卫生主题宣传日,开展控烟、无偿献血、禁毒、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对等内容的宣传教育,≥4/年。

2、重点人群健康教育

2.1对妇女、儿童、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开展健康教育≥2/年。

2.2对其他重点疾病的高危人群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2/年。

3、深入辖区托幼机构等重点场所开展健康教育≥2/

 

 

 

 

 

 

 

 

评论】【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 相关链接
无相关信息


滁州市卫生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0-3072837
皖ICP备05003851号
技术支持:滁州市宏宇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