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广电局:
根据省卫生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关于开展“安徽省城市居民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竞赛”的通知》(卫妇秘[2008]43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市卫生局、市广电局将于2008年10月份联合举办“2008年度滁州市城市居民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为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要从可持续发展、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2008年度滁州市城市居民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竞赛”活动是向广大社区居民宣传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提高城市居民防病保健意识、改变不健康的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按照全市实施方案,成立竞赛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制定活动计划、科学策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各县(市、区)卫生、广电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竞赛工作。卫生部门要主动与宣传、广电等部门联系,承担当地竞赛活动的方案制定、协调联络、组织实施、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等工作;广电部门要主动配合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三、各县(市、区)要充分发挥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优势,主动向广大市民宣传健康素养知识和技能,动员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竞赛活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参与竞赛的良好氛围。
四、各县(市、区)要做好竞赛活动的资料收集、效果评价、信息反馈和活动总结等工作,请各县(市、区)将活动总结于9月底前对口上报市卫生局、广电局,此项工作将纳入对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年终考核。
附件:滁州市城市居民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二〇〇八年七月二日
滁州市城市居民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1、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重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
2、动员媒体开展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宣传教育活动;
3、促进社区健康教育活动;
二、活动范围与竞赛
(一)活动范围
本次活动在全市8个县(市、区)的城(镇)市社区居民中开展。包括社区、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厂矿、街道和家庭均可组队参加,性别、职业不限。卫生系统和医学院校人员不得参赛;
(二)竞赛要求:
1、各县(市、区)以社区为单位,通过现场竞赛的方式选拔1个代表队参加市级竞赛。获得市级竞赛第一名的代表队参加省级预赛。
2、每支参赛队由3人组成,男女搭配,年龄18~65岁;
3、市、县(市、区)媒体(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网络等)对竞赛进行播出或报道。
四、竞赛内容与形式
1、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告(2008年第3号)《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试行)》内容为基础,重点突出卫生保健、防病等知识。
2、竞赛由市级专家组统一命题。题型采用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等类别。市级竞赛采取现场答题与娱乐节目相结合的形式,把相关健康知识和问题渗透到表现主题的娱乐节目中。市级决赛通过滁州电视台现场录像并向全市播出,扩大宣传效果。各县(市、区)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可以通过报纸、手机短信、网络等传播竞赛活动的信息。
3、竞赛的奖项设置: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五、活动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的竞赛于2008年9月底前结束,市级竞赛活动于2008年10月进行,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贯穿活动始终。
六、评估指标
1、各部门的参与程度:联合发文、参与活动的次数、争取支持经费情况等;
2、市、县(市、区)竞赛场次、参赛队员数及现场观众数;
3、传播材料发放记录,包括《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读本数,市、县(市、区)级开发相关传播材料的种类和数量;
4、市、县(市、区)媒体对竞赛活动的播出和新闻报道的次数;
5市、县(市、区)现场活动的资料,包括文字和影像资料(所有资料均需备查);
6、各县(市、区)竞赛活动总结报告。
七、组织实施
1、县级竞赛由县(市、区)卫生局、广电局联合主办,县(市、区)疾控中心协办;市级竞赛由市卫生局、广电局联合主办,市疾控中心协办。
2、各级成立竞赛组委会和竞赛办公室。明确职责,精心策划,落实经费,组织实施;
3、各级广播电影电视、健康教育、疾病控制机构为竞赛的实施和技术指导单位;
4、市卫生局组织由公共卫生、疾病控制、健康教育等专家组成的专家组,参与命题和市级竞赛评判。
八、成立滁州市城市居民健康素养知识与技能竞赛领导小组
组 长:董一平 市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吕晓明 市卫生局副局长
赵以朴 市广电局副局长
徐宏跃 市电视台台长
成 员:宋友林 市卫生局基妇科科长
王 彦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邬卫国 市广电局总编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副主任王彦兼办公室主任。
九、经费预算
竞赛经费从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健康教育中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