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所主要职责
滁州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是在卫生局领导下,依法在全市公共卫生、医疗、采供血、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等领域开展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监督执行机构,并指导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
1. 受卫生局委托,具体承担卫生法律法规和规章等监督管理职责。
2. 负责拟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各类卫生许可、执业许可的申请受理、初审、上报、批准证书的发放和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人员组织工作。
4. 组织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定期上报卫生监督结果。
5. 协助卫生局定期向社会通报卫生监督结果。
6. 对卫生污染、中毒和放射事故等重大突发事件进行报告、调查取证、采取控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
7. 组织现场监督检查检测、采样。
8. 负责重要接待和会议的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受集,整理,分析和报告。
9. 负责对卫生监督员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
10. 责对卫生监督执法的投诉、举报的受理和查处工作。
11. 负责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选址、设计进行卫生审查和监督,并参加竣工验收。
12. 参与市场经济次序整顿、职业安全、游卫生、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等项工作。
13. 负责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督察和稽查工作。
14.承 担市卫生局交付的其他任务。
一、办公室
协助所领导协调本单位各项工作,拟定工作计划和内部工作规范,负责会议组织、文秘事务、机要保密、印信及档案管理,承担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及对外协调工作。负责本单位目标考评、人事管理及劳动用工。负责工作人员奖惩、聘任、调配和定级。负责职称评定和工资管理。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管理。负责监督取证工具的登记、分配、保管及使用。
二、办证科
协助分管领导参与部、省级审批产品的初审,较大规模、特殊行业的新、改、扩及预防性卫生监督。承担重大案件及投诉的受理、行政处罚。负责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及卫生监督信息网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监督员业务、法律法规培训及20人以上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负责人培训工作。负责监督员工作规范、各类监督工作程序的起草。负责指导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督业务。负责卫生稽查及监督工作质量考评。负责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发放、登记工作。负责卫生监督业务档案管理。负责卫生监督通讯或公报。负责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工作。
三、监督一科
1.职责:负责食品卫生监督管理,食物中毒及食品污染调查处理。负责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负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负责学校卫生监督。实施简易程序、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负责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协助综合科调查处理辖区内的举报投诉。负责分管职责范围内的现场监测、预防性卫生监督。负责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各类报告卡的登记。负责零散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承担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技术指导。
2.管辖区域:从北门转盘至开发区以南谯路为界以东
四、监督二科
1.职责:同监督一科。
2.管辖区域:从北门转盘至开发区以南谯路为界以西
五、监督三科
负责职业卫生、化妆品卫生监督、放射卫生监督及急性职业中毒、放射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现场监测、预防性卫生监督。实施简易、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负责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协助综合科调查处理辖区内的举报投诉。负责卫生监督统计报告各类报告卡的登记。承担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技术指导。
六、监督四科
负责医疗机构、中医机构、母婴保健机构及采供血机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及消毒产品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现场监测、预防性卫生监督。实施简易、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负责听证程序行政处罚的调查、取证。协助综合科调查处理辖区内的举报投诉。承担对下级卫生监督机构的业务指导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技术指导。
七、财务科
负责本单位事业经费、专项经费、基建经费的计划和管理,负责
本单位各项财务制度的拟定和实施,负责单位的收入支出管理,负责收费和票据管理,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及经济合同的审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