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法律法规 | 爱国卫生 | 健康教育 | 卫生应急 | 办事指南 | 卫生统计 | 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
 您的位置:首页 > 卫生应急 > 文件通知 >
栏目导栏
资料搜索
热门文章
·滁州市手足口病(EV71感染)防
·明光市卫生、教育两家联合开展
·夯实基础强素质 狠抓管理树新
·未雨绸缪抓培训 防患未然保
·肠道病毒(EV71)感染诊疗指南
·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春夏季传染
·关于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的紧
·滁州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08年
·滁州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08年
·民生工程报表
最新文章
·滁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007年度市直卫生系统部分事业
·滁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安徽省卫生厅、人事厅关于2006
·关于2007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
·滁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滁州卫校
·滁州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2008年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
·关于印发《安徽省医师定期考核
转发卫生部关于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 作者:  加入时间:2008-05-04 12:00:51  来自: ]

生局汇总。

请各县(市、区)卫生局确定一名联系人于5月4日下午5时前报市卫生局防病科,辖区内住院病人治疗转归情况于每日上午9时前报市卫

各市、县(区)卫生局:

现将卫生部关于加强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手足口病等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当前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把手足口病等春夏季传染病防治工作当作当前公共卫生工作的首要任务,周密部署,制定预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部门间联防联控工作机制。

二、加强手足口病的监测报告工作。要按照《卫生部关于将手足口病纳入法定传染病管理的通知》(卫发明电〔200831号)要求,加强手足口病的监测和报告工作,严格实行网络疫情直报。

三、加强手足口病病人的追踪随访工作。对诊断为手足口病的病人,要按照我厅印发的防控工作方案和诊疗处置意见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防治措施。同时,要对其治疗和转归(包括治愈、危重、出院、死亡等)情况及时汇总上报。自即日起,对全省手足口病病人转归情况实行日报制,各市卫生局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人,于5411点前将联络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报省卫生厅应急办,联系人:王亮,电话:05512602974,传真:2602973,电子邮箱:ahwstyjb@126.com,请各市卫生局在每天上午10时前,汇总上报前一日辖区内住院病人的治疗转归情况(见附表)

〇〇八年五月四日

上传的附件
文件类型: xlsa691564725959d5b5b47eb88000b4d74.xls (16.00 KB)

 

 

 

评论】【加入收藏夹】【 】【打印】【关闭
※ 相关链接
无相关信息


滁州市卫生局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550-3072837
皖ICP备05003851号
技术支持:滁州市宏宇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