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8日上午,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凤凰东路一家“兰州拉面店”进行了强制取缔措施。
该店自2006年3月至今持无效卫生许可证经营餐饮,4名从业人员持无效健康证明从事饮食工作,供顾客使用的餐具不经消毒,极易造成饮食安全隐患。卫生执法人员多次上门督促其整改,当事人拒不履行法定义务。
为规范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卫生执法部门对其采取了强制措施。
卫生执法人员在现场制作执法文书
卫生执法人员在现场对业主的经营用具进行行政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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