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厅统一布署,我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卫监3号行动”, 切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此次行动共检查各类生活饮用水单位55家,抽查水样131份,合格样品数112份,合格率为85%。
通过检查发现:某镇自来水厂有检验设备不使用,无日常水质检测报告;少数农村学校井水未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监测就作为学校供水水源,存在饮用水安全隐患;部分单位卫生管理不规范,卫生档案不健全,消毒制度落实不力;消毒药物使用量仅凭估计,未检测水中游离性余氯。
卫生行政执法部门对其中14家单位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两家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共计1.3万元。卫生执法人员近期将继续对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本次行动中,全市共出动监督人员382人次,监督执法车辆90余台次,对各家生活饮用水单位检查频次均在2次以上。开展各类关于生活饮用水卫生知识培训班10次,培训供水单位卫生管理人员100余人。还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报道,播发电视、广播新闻18篇。
通过此次行动,进一步规范了全市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生产、检测行为,为人民群众用上卫生安全的生活饮用水提供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