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教秘[2008]126号)文件精神,依照《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我市卫生局与教育局组成三个联合检查小组, 出动卫生监督员96人次,自2008年4月14日起对我市中、小学及幼儿园进行卫生防疫与与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截止目前,共检查各类学校27所,针对学校存在的问题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25份,对存在问题较多,安全隐患较大的单位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共立案查处6家,其中已结案三家,罚款到位5000元人民币。通过检查,强化依法监管责任和学校的自律意识,进一步促进学校健全卫生管理制度,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