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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积极做好高考期间饮食卫生安全保障
[ 作者:黎志杰  加入时间:2008-06-03 11:14:00  来自:监督所 ]

六月三日开始,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出动卫生监督员对涉及接待高考考生的宾馆、饭店、学校周边的小吃店、小卖部开始逐一检查,确保高考期间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今年卫生监督部门提早应对、积极部署,制定了一系列高考饮食卫生监督预案,62召开了滁城接待考生就餐和住宿的餐饮单位和旅店的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会议,对接待考生的单位从清洁、消毒、辅料索证、验收、加工、菜单、卫生消毒设备等各个环节都提出具体要求。

    同时,对派驻考点的卫生监督员的工作程序、要求,做了明确的规定,制定了责任追究制度。

    检查同时,要求有关单位对照卫生法规,在考生入住前,认真组织自纠,及时整改。落实卫生保障措施,确保考生的安全与健康。

 全国高考期间,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严格按照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执法监督,给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良好的饮食卫生环境,使考生能以良好的状态参加高考。

为认真做好高考期间考生的饮食、住宿卫生安全管理工作,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就高考期间考生食宿卫生安全工作要求如下:

1、明确接待考生食宿的单位负责人是考生食宿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接待食宿的考生数必须与本单位接待能力相适应。

2、接待单位须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经营,上岗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并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良好。

3、保持住宿房间内外环境整洁及室内空气通畅,采取消除苍蝇、蚊子、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的措施,并提供卫生安全的饮水。

4、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制度,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台帐登记,不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的食品及其原料。

5、不得供应凉菜、爆炒和水焯四季豆、炒米饭及剩饭菜,菜肴应烧熟煮透。

6、餐(饮)具使用前应严格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餐一消毒

7发生饮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滁州市卫生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公室报告。(报告电话:3072767

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希望各高考考生接待单位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和《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理》等法律、法规确实做好高考其间饮食卫生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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