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明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快速反应,对境内一家严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企业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经查,该企业为主要生产蓄电池的生产厂家。投产前,未经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审查,在生产过程中,未能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组织职工进行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检查,防护设施不完善,其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少数直接接触工人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一定威胁。
为切实维护企业职工权益,依照《职业病防治法》卫生行政执法机构对其予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和责令立即整改的行政处罚,目前此案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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