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条例》,进一步提高医疗机构消毒管理工作质量,有效控制医源性感染,天长市卫生监督所于4—5月份对该市各医疗机构开展了消毒监督监测工作,具体监督监测情况如下:
卫生监督所委托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全市241家医疗机构(含各乡村卫生室)室内空气、环境物体表面、医护人员手、无菌物品、使用中的消毒液、紫外线灯、灭菌器、灭菌医疗器械等项目进行了采样检测。检测总样本数为1104份,合格率为98.91%(其中一次性医疗用品281份,医护人员手160份,压力蒸气灭菌43份,灭菌医疗器械6份,物体表面78份,使用中的消毒液、保存液536份),各项指标的检测合格率较往年有所提高。
在监督检查中,大部分医疗机构均能按照《消毒技术管理条例》中的各项工作要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并做好此项工作。部分乡镇卫生院对医院感染管理工作重视不够,手术室的物表、医护人员手、以及村卫生室的消毒液、浸泡液仍存在不合格,治疗室管理不到位。部分村卫生室还未设置独立治疗室,无相应管理制度。
针对存在的问题,卫生监督所将进一步加强院感培训与监督管理,提高各医院对感染工作的重视程度,抓紧建章立制,健全组织,严格管理,规范院内感染监测,有效预防和控制院内感染,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二○○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