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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凤阳县卫生监督所 加入时间:2008-08-21 17:27:07 来自: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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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预防餐饮行业亚硝酸盐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根据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餐饮行业使用亚硝酸盐监管工作的通知》(卫监秘[2008]562号)精神,8月19日,凤阳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派出监督执法人员会同县公商、质监、教育、盐业等职能部门对府城、县工业园区部分餐饮单位和食堂进行了突击性的食品安全大检查,检查的内容包括:1、持有效卫生许可证情况;2、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培训合格情况;3、亚硝酸盐的管理和使用情况;4、三防设施是否建立健全;5、原(辅)材料进货索证和台账建立情况及饮用水管理情况等。在检查中,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对存在三防设施未建立健全、生熟食品混放等问题的部分餐饮单位提出了现期整改要求,未发现有采购、存放、使用亚硝酸盐及来历不明、标签不清的盐类物质。 此次检查,充分发挥了联合执法与综合执法的优势,强化了餐饮单位负责人是预防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和保证食品卫生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进一步宣传了亚硝酸盐食物中毒防治常识,教育引导了餐饮单位从业人员不购买私盐,不使用工业盐,不使用来历不明,标签不清的盐类物质,以保证该县食品安全形势的平稳有序。 二○○八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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