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局卫生监督所:
为认真贯彻国家卫生法律法规,加强卫生行政执法力度,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和医疗卫生秩序,保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和健康,现根据省卫生厅《2006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要点》、《2006年全省卫生执法工作安排》的文件通知,并结合本市实情,制定2006年度卫生监督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快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卫生监督体系是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依法行政,综合执法;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独立组建局卫生监督所;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运行机制。2006年度我市卫生监督体系建设重点完成下列工作:
1、认真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的意见,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卫生行政行为。一是按照“合法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权责一致”的要求,规范各类卫生行政许可行为,明确局机关内有卫生行政许可职能的科室职责、许可程序。坚持六公开原则,把各类卫生行政许可全部纳入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办理。二是明确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执法主体,卫生监督所是卫生监督执行机构的关系。局机关各职能科室应依法行政,认真做好本科室职责范围内的卫生监督工作计划安排,开展综合执法。三是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定期举办局机关卫生监督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班,建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制度,认真做好卫生系统“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加快各县(市、区)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步伐,组建局卫生监督所。针对我市卫生监督体制改革特别是仍有部分县(市)改革进展缓慢,2006年度把卫生监督体制改革列为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各县(市)卫生行政部门应按照《卫生部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和省卫生厅有关文件要求,力争在6月底前全面完成卫生监督执法机构独立组建工作,争取国家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资金支持。
3、建立和完善卫生监督运行机制。重点做好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主要是明确市卫生局与各县(市、区)卫生局执法责任及局机关与局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职责、权力、义务和责任,按卫生部第39号令规定,明确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的职能划分。
二、认真抓好卫生监督三项重点工作任务
根据卫生部、省卫生厅部署和要求,2006年度务必抓好三大专项整治任务。
1、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加大医疗市场监管力度。严格按照卫生部和省卫生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切实加大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重点整治违规许可医疗机构和非法行医、非法接生、非法医疗广告及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等违法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济秩序。
2、认真开展食品卫生专项整治。按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重点加强饮食、学校食堂等食品消费环节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推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在大中型餐饮业继续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消除重大食物中毒事故隐患,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3、非法采供血液、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我市目前无单采血浆站,采供血液以无偿献血为主,卫生监督工作重点为加强对采供血单位执业资格、执业范围、从业人员资格、采供血活动、传染病疫情报告、医疗废弃物处置等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其他方面工作,按省卫生厅《2006年全省卫生执法工作安排》开展。
三、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确保综治工作目标任务实现
为了更好地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市政府与我局签定的《2006年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年度目标任务要求,进一步加强市直单位及各县(市、区)的卫生部门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确保本年度综治工作目标管理任务落实。
1、市卫生局按综治工作任务目标与各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院、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市妇幼保健所签订《2006年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把综治工作列入卫生系统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指标。
2、制定2006年度综治工作计划及任务要求,实行检查、督查通报制度和年度考评奖罚制度。
3、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监督执法,严历打击非法接生、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等违法行为。
附:2006年度各县(市、区)卫生监督目标任务考核项目
二○○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报:市政府,省卫生厅
抄: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