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2007〕77号
各市卫生局:
自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卫生部门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和统计报表,为了解掌握全省各地专项工作进展情况奠定了良好基础。为进一步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统计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统计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统计数据准确无误,按时按要求上报。
二、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表1)和(表2)中检查单位数、无证单位数,其统计值应为餐饮单位数和无证单位数实际数值,不要将对某一个单位数次检查进行重复统计。
三、注意表(1)和表(2)之间逻辑关系。如:①、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表1)中检查单位数为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和农村餐饮单位(食堂)之和,其数值应大于或等于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表2)之中的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的数值。②、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报表(表2)中,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卫生许可栏目中检查单位数应与县城以上餐饮单位(食堂)卫生许可栏目中无证单位数与卫生监督量化分级栏目中许可单位数之和相等。
四、在填写报表时,如有问题可及时与我处联系。联系人:李军,联系电话:05512642427。
安徽省卫生厅监督处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