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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 作者:  加入时间:2007-06-20 11:16:52  来自:原创 ]

项目名称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
项目性质
行政许可
受理范围
滁州市直医疗机构、各县市区妇幼保健院(所).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4、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请表》;
3、《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申请登记书》;
4、《医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副本原件;
5、有关医护人员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A4纸打印,逐页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办理程序
1、申请,2、受理,3、现场审查,4、审批,5、发证。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10元/证,审核费:一级200元,二级300元
收费依据
卫规财发(2001)316号
涉及科室名称
科室电话
卫生局基妇科
3072753
申请地点:行政服务中心卫生窗口3218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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